[图文]企业应为职工加薪7%
作者:小力 日期:2017-09-29 浏览

涨工资

据悉,2012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共分三档,其中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20%;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15%;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7%。

与去年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相比,今年指导线上线、中线相同,下线减少一个百分点。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不涨工资需职工大会通过

省人社厅要求,企业要依据当年生产经营计划和实现利税目标,参照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定本企业年度工资增长计划。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按照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中线增加职工工资;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占比例较高的企业,应按照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上线增加职工工资。

另外,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下线增加职工工资;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承受能力不足的企业,若今年不能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应征求职工意见,经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职工有权监督工资集体合同

“今年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5%,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是经营正常、效益增长的企业,职工的工资一定就要涨15%?”针对此疑问,东亚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不具法律强制性。工资指导线是企业与职工双方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主要依据。

企业要按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内容及要求,参照工资指导线,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适当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主动接受职工监督。

职工代表与老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双方可以参照工资指导线来最后确定工资标准。同时,通过工资指导线,企业就能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导向,正确进行工资决策,以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适度增长。

国企“一把手”不得单独涨薪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和中省直有关单位要把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与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挂钩,优先保证普通职工工资增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未达到工资指导线水平的,负责人不得增加工资。

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按规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县级以上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也不能被评选为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单位。